1.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,根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确定拟申报的新增专业。
2.各二级学院应在每年3月向学校教务部提交书面材料,包括不限于二级学院专业发展规划,申请报告,申请表,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,提供生源和社会人才需求评估报告,专家论证报告等。
3.学校教学委员会作为学校专业设置与管理的审议机构,对申报新增专业的社会需求、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等情况进行审议。
4.根据教学委员会审议结果,呈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。
5.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结果呈报学校党委会审定。
6.在校园网主页进行新专业申报情况公示,公示期7天。
7.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(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目录外专业)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(以上两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)进行审批或备案。
8.教务部按照教育部和省厅的通知要求,正式向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