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下发省级、校级教学名师申报要求及通知。
2.各单位申报教师填写教学名师申报表,各单位组织初评及推荐工作,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申报。提交材料包括:推荐表,佐证材料,教学视频。学院汇总后统一报至教务部。
3.教务部负责申报名单汇总,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4.教务部将评审结果提交教学委员会审议。
5.在校园网主页公示教学名师名单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6.根据教学委员会审议结果,呈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。
7.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结果,呈报学校党委会会议审定。
8.学校确认后发文公布教学名师名单,并择优推荐省级教学名师的评选。